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财联社5月30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不符;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不符。
沈炜(时任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朱扬华(时任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东支行行长)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对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20万元;对沈炜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朱扬华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