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规则,交割月(1月)合约自然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1月8日(燃料油FU2502自然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1月20日),上述日期收盘前自然人客户相应持仓应调整为0手。
根据能源中心规则,20号胶NR2501个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1月8日,国际铜BC2501个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1月8日,原油SC2502个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1月15日,低硫燃料油LU2502个人客户最后交易日为1月20日,上述日期收盘前个人客户相应持仓应调整为0手。
根据交易所规则,上述日期后仍未平仓的交割月持仓,由交易所进行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亏损由客户自行承担,盈利由交易所按规定执行。
敬请各位客户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仓位,以防范相关持仓风险。如您的持仓不符合交易所规则,我司有权根据交易所规则及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对您的相应持仓进行强行平仓。敬请理解,谢谢配合!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热线400-618-6767。
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